H-1B 的 10 万美元付款再延一年,9 月 21 日 0 时 01 分生效
白宫 9 月 18 日签署公告,把 H-1B 申请附带 10 万美元付款的要求再延长 12 个月,2026 年 9 月 21 日 0 时 01 分(美东夏令时)生效,至 2027 年 9 月 21 日。同日另签行政令,要求审查 H-1B 申请时考虑雇主的裁员记录。
白宫 9 月 18 日签署一份总统公告《对特定非移民工人入境的限制》,把 2025 年 9 月 19 日第 10973 号公告设立的 10 万美元付款要求再延长 12 个月:自 2026 年 9 月 21 日 0 时 01 分(美东夏令时)起施行,至 2027 年 9 月 21 日 0 时(美东夏令时)终止,除非另行延长。同一天,总统另签署一份行政令,题为《加强 H-1B 非移民签证项目管理中的项目诚信与跨部门协同》。
公告限制的是《移民与国籍法》第 101(a)(15)(H)(i)(b) 条项下、目前身在美国境外的 H-1B 专业职业人员入境;雇主须在递交 H-1B 申请时附带或补交 10 万美元付款。国土安全部部长可自由裁量豁免个别外籍人员、特定公司的全部员工、乃至整个行业,条件是认定其雇佣符合国家利益且不危及美国安全或福祉。
关键在于你的申请走哪条路
2025 年那一轮生效后,移民局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发布过细化指引,划出的界线不是"人在不在美国",而是"申请请求的是什么":请求领事通知(consular notification)的 H-1B 申请须付这笔钱,且不论递交时受益人身处何地;而请求转换身份、延期居留、修改申请并获批准的,不适用——但若被否决、仅能按领事通知方式批准,则仍须付。移民局当时未明确的一点是:受益人已持有效 H-1B 签证、又成为一份新申请受益人的情形是否适用。
同日那份行政令改的是审查口径。它要求国务院、劳工部与国土安全部在处理 H-1B 申请时,与商务部、教育部和小企业管理局协同取数;并明确规定:审查申请时应考虑申请雇主在过去一年内的裁员,或计划中的、涉及同类岗位美国雇员的裁员。行政令还要求劳工部工资与工时司在 30 天内回查此前的劳工条件申请数据,判断哪些担保雇主应当启动执法。
白宫同日发布的情况说明书给出的数字包括:自 2025 年 9 月以来有 700 多份申请附带了 10 万美元付款;主要 IT 外包企业的 H-1B 注册量下降 92%(从 24,946 降至 2,055);领事处理请求下降近 97%;2027 财年注册中受益人持美国硕士学位的比例为 66.1%,上一财年为 45.1%;在新的按工资分档的抽签办法下,2027 财年抽签注册量下降近 40%。
如果你计划明年从中国把工程师、厂长或财务派到美国子公司,这条路要按每人 10 万美元做预算,而且这笔钱是随申请交的,不是批了才交。把明年的派驻名单现在就分成两类:人还在国内、要走领事通知的,按 10 万美元一人列进预算,并重新算一遍"派人"与"当地招人"的成本差;人已经在美国境内、身份可以转换或延期的,尽快递交并争取获批——批准的转换身份与延期不适用这笔付款。
第二件事更容易被忽略:如果你的美国公司过去一年裁过人,或者正在计划裁同类岗位的美国员工,你的 H-1B 申请从 9 月 18 日起要多接受一层审查。同一年里"一边裁本地人、一边申请外籍人"的组合,现在写进了审查条件里。人事和法务最好现在就把过去 12 个月的裁员记录、岗位说明和劳工条件申请对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