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代码被海关停用,法院不给临时恢复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2026 年 9 月 16 日作出第 26-115 号判决,驳回一名持牌报关行负责人要求恢复报关员代码的临时救济请求。海关此前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停用该代码,并于 5 月 4 日先行关闭其传送进口商身份表的权限。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2026 年 9 月 16 日作出第 26-115 号判决(Forrest Xu v. United States,案号 26-03403,法官 Lisa W. Wang),驳回原告要求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先行恢复其报关员代码的临时救济请求。
原告是持牌报关行(licensed customs broker)。判决书记载的时间线是:2024 年 8 月 7 日,海关现场检查发现其违反海关法规及报关行相关要求,并告知其以 "Eton Customs Broker Inc." 名义经营不被允许;2026 年 4 月 24 日,海关启动合规审查;2026 年 5 月 4 日,海关关闭其传送进口商身份表(Form 5106)的权限;2026 年 6 月 1 日,海关停用其报关员代码(entry filer code);2026 年 7 月 30 日,原告起诉。
法院给出的两条理由
报关员代码是"海关分配给持牌报关行的一个三位字符的唯一代码",没有它就无法以电子方式向海关申报。法院并不否认这对经营的打击——判决书写明,失去电子申报能力后原告"无法以有竞争力的方式继续经营其报关业务",手工申报"在当今时代并不现实"。
但法院仍然驳回,理由有二。其一,程序上站不住:法院认为"原告关于被告'未经程序即'停用其报关员代码的正当程序主张缺乏说服力",并指出停用通知函已告知原告"可以使用的另一种申报方式"。其二,损害性质上站不住:法院援引既有标准,"仅有金钱损失的主张……如果日后仍可获得纠正性救济,就不构成不可挽回的损害"。需要说明的是,被停用的是报关员代码,报关行执照本身并未被吊销。以上引述的英文原句为 "cannot continue to operate his brokerage business in a competitive manner"、"Plaintiff's due process assertions that Defendants 'summarily' deactivated its entry filer code are unpersuasive" 与 "An allegation of financial loss alone...is not irreparable harm if such corrective relief will be available at a later date",中文为本刊翻译。
海关手里有两把钥匙:一把是你的进口记录人编号,一把是替你申报的那个人的报关员代码。这份判决说明的是第二把——它被收走之后,法院不会先把它还给你,你的货得自己找出路。
今天该做的是问你的报关公司两个问题:一,它的报关员代码目前状态如何、有没有在接受合规审查;二,如果代码被停,你的在途货物由谁接手申报、切换需要多久。然后回头看合同:多数报关委托协议没有写"服务方失去申报资格时如何转出",而这正是最需要提前约定的一条。另外,这条线索还提示一件事——海关的动作是分步的:先关掉传送进口商身份表的权限,再停用报关员代码。第一步发生时,如果没有人注意到,第二步来的时候就只剩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