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对美反制关税9月8日生效,CUSMA合规不再豁免
2026年9月8日零时起,加拿大对629个HS编码、总额276亿加元的美国商品加征15%至50%反制关税,而美方此前加征的50%关税不再豁免符合美墨加协定(USMCA/CUSMA)原产地规则的商品,出口加拿大的企业需立即核查货物能否被标记为美国原产。
2026年9月8日零时起,加拿大开始对美国商品征收反制关税。此次涉及629个HS编码,中文媒体统称700余种商品,总额约276亿加元,分15%、25%、50%三档,覆盖钢铁、乳制品、家电、农机、纸浆造纸和电子产品。
这是对美方加征关税的对等反制。美国于7月20日签署三份公告,8月22日起对大量加拿大商品加征50%关税,依据是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一条近百年未被启用的条款。加拿大这次的三档税率,基本是按美方232、338关税涉及的同类商品逐项对应设置的。
有两个细节容易被忽略。第一,加拿大只对"可被标记为美国原产"的货物征税——原产地标记规则(marking rules)与原产地规则(rules of origin)是两套不同的判定标准,同一批货可能因标记结论不同,适用税率从50%变为0。第二,美方8月22日那批50%关税不豁免美墨加协定(USMCA,加拿大称CUSMA)合规商品。这与过去几年的惯例不同——此前USMCA/CUSMA合规几乎等同于免税通行证,不少企业的北美布局正是围绕这一豁免展开的。如果成本模型里还假设"USMCA合规就不受影响",这个假设已经失效。
在加拿大有工厂、或从美国向加拿大发货的企业,应立即核对拟出货商品能否被标记为美国原产——这不是钻空子,而是过去被忽略的合规环节。同时需重新评估依赖USMCA/CUSMA豁免的成本假设是否仍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