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到10日:中美两端的贸易时限撞在同一周
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2025年第70号公告暂停实施稀土、锂电池与超硬材料等多项出口管制,暂停期至2026年11月10日为止,公告未写明期满后如何处理。同一周,美国第301条剩余178项排除与涉华船舶港口费暂停期于2026年11月9日23:59(美东夏令时)到期。
有一组日期值得现在就写进日历。
中方这一端。 商务部、海关总署2025年第70号公告(2025年11月7日发布)暂停实施2025年第55、56、57、58号公告及商务部2025年第61、62号公告,覆盖超硬材料、稀土设备与材料、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含石墨负极材料的锂电池,以及境外稀土物项与相关技术。其中第57号公告管制的中重稀土物项包括钬、铒、铥、铕、镱相关的金属、合金、靶材、晶体材料、发光材料与光纤材料等(金属部分归入税则号28053019)。
暂停期写得很清楚:「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公告没有写明期满之后如何处理——是恢复实施、修订还是废止,目前没有公开依据。
美方这一端。 据美国进出口合规协会(ICPA)2026年9月6日更新的第301条追踪,剩余178项产品排除于2026年11月9日23:59(美东夏令时)到期,涉华船舶港口费的暂停期同日结束;11月10日及之后入境的货物将适用全额税率。该追踪同时指出,排除的续期与港口费暂停的延长都不是自动的,目前也都没有被宣布。
为什么这两端要放在一起看
这两组日期分属不同国家、不同法律体系、不同主管部门,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在同一份简报里。但对一家中国的制造企业,它们落在同一笔生意的两端:料能不能出去,货能不能进来。做稀土永磁的企业,原料端受前一组约束,出口端受后一组约束,而两端的不确定期在11月9日到10日这一周重叠。
先分清你在哪一端,或者两端都在。 出口稀土永磁、锂电池、超硬材料、磨具磨料的,属于前一端;对美出货且目前享受第301条排除的,属于后一端;两样都占的企业要同时排两套预案。
把日期写进合同,而不是写进备忘录。 现在谈的订单,交期一旦排到11月中旬之后,就跨过了这一周。可以做的是在价格条款里写明:若出口管制恢复实施导致无法取得许可,交期与责任如何处理;若第301条排除到期导致税率变化,差额由谁承担。这类条款事后补不上。
不要把「暂停」当成「取消」。 第70号公告用的是暂停实施,不是废止,并且给了明确的截止日。在没有新公告之前,把11月10日之后按「恢复」来做预案,比按「延续」来做更稳妥——这是推测,尚无公开依据,但代价不对称。